1、工伤认定撤销后劳动能力鉴别同时失效吗
1.一般工伤认定撤销后劳动能力鉴别会失效。劳动能力鉴别依托于工伤认定,目的是评定工伤职工劳动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工伤认定撤销,职工伤害不再属工伤,基于此拓展的劳动能力鉴别就没了依据。
2.存在特殊状况可继续参考。若职工能通过合理渠道第三获工伤认定,且之前劳动能力鉴别在有效期内,鉴别程序合法、结论合理,就可能继续被参考用,不过要由有关部门结合具体状况判断。
3.建议职工在工伤认定被撤销后积极探寻合理渠道争取重新认定工伤。有关部门在判断劳动能力鉴别能否继续用时,要严格审核有效期、程序及结论合理性等原因。
2、工伤认定撤销后伤残等级鉴别也会失效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撤销后,伤残等级鉴别会失效。
伤残等级鉴别是以工伤认定为首要条件的。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或疾病是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只有认定为工伤,才会进入后续的伤残等级鉴别程序以确定赔偿等事宜。
当工伤认定被撤销,意味着该伤害不再被认定为工伤,那样基于工伤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别便失去了基础。由于伤残等级鉴别是为了衡量工伤致使的职工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既然都不是工伤了,原鉴别的意义也就没有。
此时,若职工因其他缘由仍想对伤害进行鉴别,可按普通人身损害等有关程序进行新的鉴别。
3、工伤认定撤销后伤残等级鉴别结果也无效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撤销后,伤残等级鉴别结果也会随之无效。
伤残等级鉴别是以工伤认定为首要条件的。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不是是工伤的定性判断,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会进一步拓展伤残等级鉴别,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而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当工伤认定被撤销,意味着职工所受伤害不再被认定为工伤,那样基于工伤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别就失去了基础。此时,伤残等级鉴别结果不可以再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不过,若职工的伤害虽不构成工伤,但符合其他侵权情形,可通过民事侵权渠道解决赔偿问题,但这与基于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别和待遇不同。
当大家探讨工伤认定撤销后劳动能力鉴别是不是同时失效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有关状况值得关注。一旦工伤认定被撤销,除去劳动能力鉴别是不是失效这一疑问外,后续的赔偿问题也会变得复杂。若劳动能力鉴别因工伤认定撤销而失效,之前基于此鉴别所确定的赔偿可能需要重新考量。而若劳动能力鉴别依旧有效,其在后续纠纷处置中有哪些用途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假如你对工伤认定撤销后劳动能力鉴别的具体效力断定,与有关赔偿和纠纷处置等问题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